禓蕭力禓藥師|知易筆談
法規與藥政871 字

醫療暴力

本文寫於民國 112 年,文中引用的法規、給付標準或費用可能已經修正,請以最新公告為準。

下午學弟詢問,遇到患者「又拍桌又挑釁」,是否能依據藥師法第12條,作為正當理由而拒絕調劑?

主管機關沒有解釋過什麼是正當理由,如果以此為理由,也可能會有異議。但保護自己,其實可以引用醫療法第24條第二項「為保障就醫安全,任何人不得以強暴、脅迫、恐嚇、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之方法,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。」同法第106條第一款「違反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者,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。如觸犯刑事責任者,應移送司法機關辦理。」、第三款「對於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以強暴、脅迫、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,妨害其執行醫療或救護業務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
以本案來講,對方還有涉及恐嚇罪、公然侮辱罪的嫌疑,具體還是要看患者實際行為有無符合要件,但當下是否有錄影、錄音並不是要件。因為我們法院很「科學」的,可以接受你或證人,憑小腦袋記憶的陳述作筆錄,縱使這可能存在很多Bias。(很科學、很科學,法治國家沒毛病。)

提告門檻很低,直接去警察局報案就可以了,後續警察會處哩,法院會通知你,對方收到通知也可能找你和解,或你也可以通知對方要不要和解。(所以衍伸變訟棍?專門引戰,再告人拿和解金。可能比開業還賺!?科科)


開業雖然通常是以和為貴,但遇到失控的,真心覺得不要縱容!成年人有不成熟的情緒、脫序的行為,就該為此負法律責任,倘若我們鄉愿的息事寧人,只會助長這些人氣焰。(No offense有病的也該吃藥)

延伸閱讀:
1.恐嚇罪是什麼?館長嗆「殺國民黨員」為何沒事?法律010

https://laws010.com/blog/criminal-offense/offenses-against-extortion/offenses-against-extortion-01

2.什麼是公然侮辱罪?律師:這2條底線千萬不要踩!法律010

https://laws010.com/blog/criminal-offense/offenses-against-reputation/offenses-against-reputation-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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