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草本枇杷膏 案例解析
本文寫於民國 113 年,文中引用的法規、給付標準或費用可能已經修正,請以最新公告為準。
懂法規很重要、懂中藥也很重要。
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
這平台一定要會使用!經查「枇杷葉」可作為原料,但「枇杷」則不得使用之原料。(我沒有找到商品包裝進行確認,只有找到某賣家網頁介紹寫「枇杷」,這邊也可能是商品標示誤植,實為使用「枇杷葉」。)
川貝粉
同樣使用前述平台,川貝母、浙貝母皆為不得使用之原料,因此若宣傳添加川貝粉,恐涉犯藥事法。川貝行情一斤一萬五以上,市面上大多以平貝母(一斤一千多),俗稱珠貝,來混充川貝,但珠貝並非藥典品。有趣的點在這,因為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並非正面表列,且該平台並未說不能使用珠貝。(懂得都懂)
小結
實際案例,凸顯瞭解食品標示、中藥商品性質的界定及相關法規的重要性,其中字字珠璣,要符合規範才能避免觸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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